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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商品交割的最晚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在最后交割日之前无权持仓。如果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仓,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股指期货交割日一般是合约交易日的最后一天(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股指期货交割日期为:1月16日,2月25日,3月20日,4月17日,5月15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1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20日,12月18日。
1、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商品交割的最晚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在最后交割日之前无权持仓。如果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仓,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每月第三个周五是当月合约的交割日,遇国家节假日延顺。股指期货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3、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的约定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这点与商品期货不同,商品期货因为存在实物交割,所以最后交易日不同于交割日,交割日还要往后几天。
4、中国的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交割月的第3个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约(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个周五即11月20号。
5、股指期货的持仓时间最长是到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的第三个周五,比如IF20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就是2020年12月18号。最后交易日下午3点收盘后没有平掉的持仓,则会按照交割结算价自动进行现金交割。
股指期货交割日期为:1月16日,2月25日,3月20日,4月17日,5月15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1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20日,12月18日。
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商品交割的最晚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在最后交割日之前无权持仓。如果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仓,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你好,不是的,IH2010合约交割日是本周星期五(10月16日),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现在商品期货、国债期货等这些实物都需要交割,那么股指期货交割日期是在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五。
1、股指期货交割日期为:1月16日,2月25日,3月20日,4月17日,5月15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1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20日,12月18日。
2、股指期货交割日一般是合约交易日的最后一天(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3、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是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4、股指期货的持仓时间最长是到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的第三个周五,比如IF20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就是2020年12月18号。最后交易日下午3点收盘后没有平掉的持仓,则会按照交割结算价自动进行现金交割。
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商品交割的最晚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在最后交割日之前无权持仓。如果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仓,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约定进行商品交割的最后日期。
现在商品期货、国债期货等这些实物都需要交割,那么股指期货交割日期是在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五。
根据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交割日为交割过程内的第三天。合约买方结算公司必须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连同一张足额保付支票送抵合约卖方结算公司的办公室。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
:15-11:30和13:00-15:15。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具体交易时间为:结算当天9:15-11:30和13:0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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