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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等级制度(信息发布等级制度有哪些)

发布于:2022-12-18 作者:沫沫 阅读:1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信息发布等级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等级制度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什么是等保2.0?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等级保护分为五个级别: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办理流程:

一步:定级;(定级是等级保护的首要环节)

二步:备案;(备案是等级保护的核心)

三步:建设整改;(建设整改是等级保护工作落实的关键)

四步:等级测评;(等级测评是评价安全保护状况的方法)

五步: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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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什么是等保?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

在我国等保分为五个等级,一贯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为何要做等保: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条例中规定:我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哪些行业需要做等保测评:

政府机关:各大部委、各省级政府机关、各地市级政府机关、各事业单位等;

金融行业:金融监管机构、各大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

电信行业:各大电信运营商、各省电信公司、各地市电信公司、各类电信服务商等;

能源行业:电力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

企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央企、上市公司等;

其它有信息系统定级需求的行业与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包括哪些层次

每个行政机关内部必须有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职责;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负有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各级政府负有组织领导职责。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单位各职能部门设立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二)受理和办理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查询申请;(三)提供本部门需更新的政府信息;(四)组织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据本办法,要求各职能部门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府信息。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指标二级与三级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等保2.0中等级测评结论:

a)符合:

定级对象中未发现安全问题,等级测评结果中所有测评项的单项测评结果中部分符合和不符合项的统计结果全为0,综合得分为100分。

b)基本符合:

定级对象中存在安全问题,部分符合和不符合项的统计结果不全为0,但存在的安全问题不会导致定级对象面临高等级安全风险,且综合得分不低于阈值。

c)不符合:

定级对象中存在安全问题,部分符合项和不符合项的统计结果不全为0,而且存在的安全问题会导致定级对象面临高等级安全风险,或者综合得分低于阈值。

办理等级保护针对企业的作用有:

1、通过等级保护工作发现单位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进行安全整改之后,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各种攻击的风险,维护单位良好的形象。

2、等级保护是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落实个人及单位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合理规避风险。

企业最好完成等保测评和备案。

去年100款APP被强制下架已经给企业敲响了警钟,而今年,违规的APP也一直在被相关单位下架整改中。如果还抱着不做等保的态度的话怕是不行了。因为相关处罚制度已经明确责任。

怎么去做,下面分5个阶段说明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什么区别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企业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的原因:

1.建立有效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让客户的系统真正具有安全防御的能力)

2. 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公安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顺利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取得测评报告)

3 满足相关部门的合规性要求(包括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甲方客户的要求等)

4. 系统过了等保,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投标锁标的能力,为投标加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五个级别:

证书案例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以及风险评估?

一、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的概念和提出背景

1、等级保护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和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响应、处置。

注意:这里所指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和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系统或者网络。信息则是指在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处理的数字化信息。

提出背景:

199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1999年,公安部组织起草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GB17859中的分级是一种技术的分级,即对系统客观上具备的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

2002年7月18日,公安部在GB17859的基础上,又发布实施了五个GA新标准,分别是:GA/T 387-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网络技术要求》、GA 388-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操作系统技术要求》、GA/T 389-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 390-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通用技术要求》、GA 391-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这些标准是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系列标准的一部分。

2004年,在《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66号文)中,信息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被划分为五级,即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特别强调的是,66号文中的分级主要是从信息和信息系统的业务重要性及遭受破坏后的影响出发的,是系统从应用需求出发必须纳入的安全业务等级,而不是GB17859中定义的系统已具备的安全技术等级。

2、风险评估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是参照风险评估标准和管理规范,对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潜在威胁、薄弱环节、已采取的防护措施等进行分析,判断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提出风险管理措施的过程。

提出背景:

风险评估不是一个新概念,金融、电子商务等许多领域都有风险及风险评估需求的存在。当风险评估应用于IT领域时,就是对信息安全的风险评估。国内这几年对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进展较快,具体的评估方法也在不断改进。风险评估也从早期简单的漏洞扫描、人工审计、渗透性测试这种类型的纯技术操作,逐渐过渡到目前普遍采用BS7799、OCTAVE、NIST SP800-26、NIST SP800-30、AS/NZS4360、SSE-CMM等方法,充分体现以资产为出发点、以威胁为触发、以技术/管理/运行等方面存在的脆弱性为诱因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综合方法及操作模型。

2004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完成了《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及《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指南》标准草案的制定,并在其中规定了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流程、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风险判断准则,这对规范我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做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3、系统安全测评

由具备检验技术能力和政府授权资格的权威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按照严格程序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进行的科学公正的综合测试评估活动,以帮助系统运行单位分析系统当前的安全运行状况、查找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供安全改进建议,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系统的安全风险。

注意:认证则是对测评活动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和质量管理要求所作的确认,认证以标准和测评的结果作为依据。

提出背景:

我国的系统认证虽然起步较早,但由于认证周期、建设差异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的系统认证数量还非常少。在我国,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是较早并较有影响力的开展有关系统安全测评认证的机构。

国家认监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的通知》(简称57号文)明确规定,对信息安全产品进行“统一标准、技术规范与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目录;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的“四统一”的认证要求。在国家认监委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认证相关具体意见尚未出台前,多数情况下,系统安全测评的结果可直接作为主管部门对系统安全认可的依据。

二、三者的联系和区别

等级保护是指导我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管理制度,而风险评估、系统测评则是在等级保护制度下,对信息及信息系统安全性进行评价的两种特定的、有所区分但又有所联系的的不同的研究、分析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等级保护要高于风险评估和系统测评。

打个比方:如果说等级保护是指导信息安全建设的宪法,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则是针对系统安全性评估或合格判定方面的专项法律。

信息发布等级制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信息发布等级制度有哪些、信息发布等级制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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