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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应遵循哪些要求?
强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平台建设的方式有哪些
具体要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要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加快电子证照服务应用,加强电子证照共享验证。 二是整合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省、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准确对接。 三是整合建设全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和完善全区完整统一、贯通上下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四是促进线上线下有效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五是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实现城市和乡镇的连续覆盖以及农村热点区域的有效覆盖。 六是推进国家级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为龙头,发展智慧应用,建构民生服务体系,积极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逻辑上主要由什么构成
日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对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行规范,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全国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
总体目标
重点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围绕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重点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四个方面内容。以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规范化发展能力,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协同化治理能力,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整体化服务支撑能力,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升流程化约束能力,以政务数据开放和应用提升智慧化服务能力。
主要内容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其主要内容如下图所示:
总体构架
“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层级体系图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组成图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架构图
关键保障技术
《指南》的实施有助于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使政务服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助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金鹏信息智慧政务解决方案
企业建设互联网平台的作用是啥?
企业网站建设互联网平台的作用是让企业有更多渠道发展业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企业的业务需要向互联网转移,建设互联网平台是企业发展互联网业务的基础。鸭梨企业网站建设,有PC站、APP、手机站等多个互联网平台的统一开发建设,让企业全面接入互联网,完善互联网基础平台,拓宽发展渠道。
现阶段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要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什么建设
(1)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从业务发展和安全保密的要求出发,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主要是副省级以上政务部门的办公网,与省以下的办公网物理隔离。要根据决策和业务需求,统一标准,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整合,按照密级与授权对内网进行科学管理。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进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 *** 业务和不宜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要统一标准、利用统一平台,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约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在运行中逐步完善。 (2)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为了提高服务、决策和监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十二个重要业务系统建设:继续完善以取得初步成效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金关、金税和金融监管四个工程,促进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启动和加快建设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金农、金质、金水等八个业务系统工程建设。业务系统建设要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阶段推进。 (3)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为了满足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国家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4)积极推进部门与地方的公共服务建设要加快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的步伐,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各级政府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近两年重点建设中央和地方的综合门户网站,促进并整合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扫黄打非等服务。 (5)基本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要组织制定我国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 (6)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逐步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标准和规范。今年要优先制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的标准,加快建立和健全电子政务标准实施机制。 (7)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 要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今年要制定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预计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落实培训机构。 (8)建立并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和制度 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规范。加快研究和制定电子签章、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安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金鹏信息智慧政务解决方案 对于集团互联网网络平台的建设有什么好的建议
网络平台除了发布集团的新闻动态,还要有互动,分享。应该要根据集团发展目标,结合互联网制定个方案,从需求出发。
2018工业互联网专项将支持哪三大体系建设?
近日,工信部正在制定2018年工业互联网专项,将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三大体系建设,包括网络体系、平台体系、安全体系。
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不仅能为制造业乃至整个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支撑,还不断催生新模式、新业态和新产业。2017年11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为我国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是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日前召开的2018工业互联网峰会上,工信部总经济师王新哲表示,工信部将在2018年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并启动首期工程。据了解,工信部将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323”行动。“323”行动,即着力打造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加快大型企业集成创新和中小企业的应用普及,不断健全产业、生态、国际化三大支撑。
上述权威人士透露,工信部正在制定的2018年工业互联网专项,将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建设。其中,网络体系是基础,平台体系是核心,安全体系是保障。其本质就是数据加模型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协同设计、生产优化、质量检测、运营决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据介绍,网络基础方面,重点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构建标识解析与标准体系,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为工业全要素互联互通提供有力支撑。平台体系方面,着力夯实平台发展基础、提升平台运营能力、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APP培育,形成“建平台”与“用平台”有机结合、互促共进的良好发展格局。安全保障方面,着力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建立数据安全保护体系、推动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全面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如何?
2018年8月29日报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将成为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高速公路枢纽和数据共享交换总线。”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出全面部署。
推进“一网通办”基于怎样的背景?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难点何在?科技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全国一盘棋,“一网通办”恰逢其时
目前,全国已建成31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30多个国务院部门建设开通了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其中,20个地区构建了省市县三级以上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浙江、广东、贵州等地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在31个省级平台提供的2215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16168项已经具备网上在线预约预审功能条件,占比72.98%,平均办理时限压缩24.96%。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
在贵州省信息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吴志刚看来,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国已形成普遍共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纷纷以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但不可否认,管理分散、服务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薄弱等问题的普遍存在,让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现象依然存在。
《2016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2016年的全球排名为第63位,相较于2014年上升了7位,特别是在线服务指数上升到第29位。从这个排名看,我国电子政务水平已处于全球中等偏上水平,但与我国经济规模世界第二、电子商务规模世界第一的地位相比,显然不够匹配。
为此,此次《意见》提出,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才能少跑路。”贵州智通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村村”创始人罗永安说,“以往,企业办理各种证照确实很头疼,这次《意见》的出台,给企业带来了福音。”
吴志刚也认为,《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从国家层面实现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强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地位,从纵向和横向上明晰了国务院部门平台、各省级平台与国家总平台的对接,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我国实施大数据战略、构建“数字中国”以及全面推行电子政务也具有历史性的里程碑意义。
打破“数据割据”,地方对接是关键
“坚持全国统筹”“全流程、一体化”,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一网共享”……此次《意见》强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将成为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高速公路枢纽和数据共享交换总线。
“近年来,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的原则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各地统筹的方式和深度不一样,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在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益民看来,要实现《意见》的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
“数据碎片”“数据孤岛”和“数据割据”的现象普遍存在;部门缺乏“大数据思维”,不愿开放、不敢开放内部数据;数据共享开放的过程普遍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在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和深度融合应用过程中,难题也不少。
作为全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省份之一,贵州首先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2014年,贵州省构建了一体化的数据中心体系,建设了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打通了数据开放共享的经脉。这一平台横向联接了65个省直部门,纵向部署了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共享交换平台,已经在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上报信息资源6825个。至2017年9月,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与国家平台完成网络互通性测试,成为首个正式整体接通国家平台的省份。
此次《意见》还提出要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以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对此,王益民认为,在线政务服务标准化是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网上政务服务缺乏统一、规范、权威的标准,这也导致了跨部门、跨地域事项难办理,行政成本高,行政效率受到极大影响,应当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
互联网(1)政务(1)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进结果公开,各级行政机关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发挥媒体作用,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
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协调联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进一步为公众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务机关从事政务信息化建设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拥有的应当在海南省政务信息网发布的数据、文件、图表等资料。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开发是指使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政务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利用是指使用信息网络进行政务信息的发布、查询和其他利用。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是指政务机关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和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政务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的活动。第四条 政务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统一协调、标准规范、联合共建、信息共享和积极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重在应用的原则。第五条 省信息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政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协调,对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各级政务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第六条 省信息产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全省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省级政务机关各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的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报省信息产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七条 政务信息化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标准,使用统一的名词术语、分类编码、数据交换格式和信息描述方式。第八条 海南省政务信息网由政务办公业务网(以下简称政务内网)、政务公众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组成。
政务内网是指政务机关进行部门内部及部门间电子公文及业务数据处理、存储、交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包括省级各政府部门、市、县、自治县政府内部计算机办公业务网和省政务信息交换平台。
政务外网是指政务机关利用互联网通过统一门户对外统一发布信息和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业务办理和管理监督等政务活动的公共信息网络。
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之间应当实现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换。第九条 省信息产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有关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省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制定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政务数据中心业务。
省级政务部门和各市、县、自治县政府的内部计算机网络应当经省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互联。第十条 各级政务机关进行网络建设时必须建立防范非法入侵、安全审计、病毒检测及系统数据灾难恢复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立实时检测制度。
安全系统的核心技术设备和软件必须通过公安部门安全检测。第十一条 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营可以委托社会服务性机构承担。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经信息产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三条 各级政务机关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发、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充分利用数据库技术加工、存储、分析、使用各类办公及业务数据。第十四条 各级政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省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提供本部门的业务信息,并负责该部分数据的维护。
各部门间因业务需要可以通过省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无偿共享其它部门的信息资源。第十五条 政务机关之间的公文交换、信息传递应当通过政务内网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以下信息应当在政务外网上发布:
(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
(二)政府机构设置、行政职能及职责分工;
(三)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和依据;
(四)审批、核准、备案、年度审核等需要给申请人答复的事项及其工作进度或办事结果;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六)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月报、年报的简报和有关宣传、推广、教育资料;
(七)各部门依法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第十七条 下列信息不得在政务外网上发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政务机关内部事务;
(三)政府对外业务办理的中间过程数据;
(四)依据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其它信息。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能够行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合理、清晰界定政府间事权,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促进政府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充分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抓紧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类决策主体的责任,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
二要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要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四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五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挂钩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六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衔接工作的监督,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要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二要完善执法程序,通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和有效预防执法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有效规范执法活动。
三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执法活动提供明确依据,从制度上解决执法不公现象。
四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运行执法信息平台,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和积极性,完善监督体系,科学设定监督职责,严密监督程序,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二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三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四要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审计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要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要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监管,防止行政权力肆意膨胀。
三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四要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提供便捷的行政管理服务。
不可以
立项申请 信息化项目立项分为立项审核、可行性论证2个环节。
信息,指音讯、消息、通讯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泛指人类社会传播的一切内容。人通过获得、识别自然界和社会的不同信息来区别不同事物,得以认识和改造世界。在一切通讯和控制系统中,信息是一种普遍联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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