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司买卖个人信息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买卖个人信息员工没参与会判刑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也就是说非法购买个人信息肯定也是违法的,但入罪门槛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更高。
买卖个人信息可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可能会处以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出台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对互联网公司的各种滥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与此同时,用户的个人信息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人们在使用各种APP的时候也会更加安全。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行。
在经过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之后,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们在使用APP的时候不用再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问题。因为当互联网公司滥用用户的个人信息的话,互联网公司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有关事件的责任人也会受到个人处罚。
二、买卖个人信息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之后,如果公司或个人出现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行政行为将会被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在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个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个人很有可能会被处以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会被处罚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会全方位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为用户的互联网行为保驾护航。
三、用户需要严格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
虽然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出台,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企业都会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人的个人信息就意味着这个人的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具体消费习惯。如果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了,用户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收到一些电话骚扰,有时候也会涉及电信诈骗,大家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
老板买个人信息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倒卖个人信息会涉嫌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倒卖个人信息一旦查处会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还会有罚金。
倒卖个人信息法律规定
所以遇到倒卖个人信息的可以前往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对方时企业组织单位的,还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届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刚大学毕业不久的郭钰急于找工作,在网上向几家公司投递了简历,求职意向是“美术指导、广告设计”,之后竟频繁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提供的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职位。
网页截图
现实中,不少年轻求职者也和郭钰一样掉进了信息泄露“陷阱”。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网上简历售卖市场十分活跃,已形成“一条龙”产业。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形式以正规企业身份入驻网络求职平台获得求职者简历,卖家出售的商品从简历获取的软件与账号、再到简历,一应俱全。
简历被泄露背后的无力维权
郭钰原本满心期待地等着企业的邀约,没想到接到的竟是骚扰电话,“基本上一天能有三四个。他们问我要不要去做销售,销售什么也不告诉我;还有人问我要不要去做任务,30~80元一单,一单一结,也不说内容,只让我加QQ;还有问我要不要做健身教练的……”。
郭钰怀疑简历被泄露,但为了不错过心仪公司,只能继续忍受这些骚扰,“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求职情绪”。
谈及维权,她犹豫了:“个人维权很困难,也很麻烦。维权是漫长的过程,会耽误我找工作。”
郭钰的遭遇并非个案。前不久,记者在网络商贩手中购买了100份某知名求职网站的简历,求职意向涵盖美术指导、律师、翻译、缝纫、淘宝客服等多个行业。
记者随机选取了10份简历,对其中信息进行核实。求职者中至少有3位曾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信息骚扰。另外,只有两人在上述网站投过简历,其他人都在不同的求职网站投递过简历。
来自广州的求职者张强(化名)向记者确认了该简历信息的准确性。
过去一个多月里,张强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一两个电话,试图介绍他到瑞典、澳大利亚等国家去做包装、搬运等工作。“我现在接电话都告诉他们,我不找工作了。”尽管如此,他并没有维权的打算,“管不了他们”。
来自南京31岁的求职者王浩(化名)是一名律师,正准备换工作。虽没接到骚扰电话,但简历被售卖这件事还是引起了他的担忧:“这个事情(信息泄露)是广泛存在的,作为个人很难去追究平台的责任。”他并不希望现在的单位知道自己准备跳槽,简历泄露随时可能给他带来麻烦。
完整的“简历收集”产业链
记者调查发现,简历有一手与二手之分,一手简历就是从未被售卖过的,二手简历是被卖过1次以上的。一位卖家张磊(化名)称,通常一手简历“转化率”更高,求职者电话更容易打通,QQ或微信的好友申请也更容易通过。
据记者调查,知名求职网站的一手简历每条价格1.8~2.5元,二手简历每条价格在0.8~1.5元之间。其他求职网站每条价格0.6~1元。
张磊介绍,数据提供求职者的姓名、手机号、年龄、性别信息,直接发到买家邮箱。当被问及信息是否能够保证实时更新,张磊再三承诺“当天简历,每天稳定更新5000+,质量杠杠儿的”。
另一位网络卖家陈红(化名)给了记者某求职网站的账号试用。记者登录发现,这是该求职网站一个企业VIP账号的子账号,其母账号认证显示是一家大连的人寿保险公司。
母账号可以为子账号分配“简历下载点”。按照约定,陈红为子账号充入了700点,可以在“简历库”里任意下载所有简历。在该账号上,下载一份简历,上海地区需要8点,一线城市7点,二线城市6点,三线城市5点。
除简历买卖外,企业VIP账号的子账号、辅助软件在网上均有出售。当下获取简历最主要方式是通过企业账号发布招聘信息,等待求职者投递简历,再将简历提取出来售卖或直接利用。
知情人士赵峰(化名)透露,在一些知名求职网站上,只有通过认证的企业账号才有权下载简历。认证企业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和该网站没有认证过的账号,行话称为“白号”。一般来说,一张营业执照可认证3~5个白号。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专门出售用于注册白号的软件,可以帮助买家批量注册白号,价格在每月100元以上。另外,营业执照也可以批量购买。
“我都是从做工商注册的朋友那里批量拿,现在一手执照基本买不到,二手执照也可以用,但是要技术。”赵峰说,有了营业执照和白号后,利用群内认证软件,可以实现企业VIP的批量认证。企业认证成功后,便可以发帖吸引求职者投简历,帖子内容可以任意编辑,“能否吸引到求职者,还要看话术。”
理论上,发的招聘信息越多,收到的简历数量就越多。网上还专门售卖“发帖机”软件,价格在300~400元/月。另外还有软件可以将帖子刷新,使帖子排名更高。最后,根据平台服务,利用“简历提取器”,以文本形式提取出求职者简历信息。
亟待加强求职平台监管
网络简历贩卖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民商法学教研室张鹏教授指出,简历买卖涉及到多方面侵权问题。而求职简历软件开发和简历购买者的行为,已构成共同侵权。他们将窃取的个人简历信息进行交易,这本身是违法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应当由执法机关收缴。
“平台应当承担一定的数据安全保障和严格审查的义务。”张鹏说,在网站设计、网站建设维护过程中,平台有义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如果用户信息泄露,但平台无所作为,则要承担间接责任。同时,对入驻企业的资格审查是当下网络平台面临的较大问题。正规注册的企业账号,如果被内部人员拿来做非法用途,那么企业则涉及管理不严。
张鹏说,不法分子非法窃取个人简历信息,就侵犯了求职者的隐私权。如果求职者因此接到骚扰短信或电话,个人生活安宁被侵扰,则构成隐私权的二次侵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来源 :中国青年报 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顾成琪)
网友评论
延伸阅读
一份简历值5元!智联招聘员工当“内鬼”
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招聘)员工卢某和王某被控非法出售个人简历信息给一淘宝店主,今日在朝阳法院公开受审。一同受审的还有破解了智联招聘企业账户密码盗取简历信息的黄某、“二道贩子”解某,以及专门以售卖个人信息为生的淘宝店主郑某。记者注意到,在这个个人信息非法买卖的链条中,个人简历信息被当作商品经历了层层加价。
个人简历层层加价最终流入淘宝店
根据检方的指控,智联招聘个人简历信息分别通过与智联招聘公司无关人员黄某,以及智联招聘公司内部员工卢某和王某流出,最终流向淘宝店主郑某。
黄某自称此前从事互联网推广业,他发现一些企业的会员名在网上公开,便尝试破解密码,最终取得了200多个智联招聘的账号。他将非法获取的简历以“区域2元,一线城市3.5元,全国4元”的价格都卖给了“二道贩子”解某,解某再加价五角到一元卖给郑某,郑某在此基础上再加价1元至1.5元不等在自己的淘宝店中出售。
智联招聘公司“内鬼”打包兜售简历
2018年,郑某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在智联招聘工作的卢某和王某,开始直接从二人处购买简历。“他们有便宜的套餐,一份简历4.5元,一个账号含2800份简历。”
卢某交代,郑某自称是猎头公司的,需要大量简历。于是卢某通过公司内部获取了超过60个企业名称,还协助郑某用PS伪造虚假的企业营业执照蒙混过关。郑某将钱款转至卢某的个人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再由卢某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然而按照智联招聘的正规销售流程,企业需要与智联招聘签订正式合同,待审批生效后再以企业账号的形式获得信息。对此卢某辩解称,“领导跟我说客户给钱就行”。他同时表示,自己并未从中获利。
智联招聘销售员王某则表示,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郑某的营业执照是假的,他也是后来才知道。
检方指控五人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诉机关指控,黄某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间,非法进入智联招聘公司账号内,盗取个人简历信息出售给解某,违法所得20余万元。
解某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间,将从黄某处非法获取的个人简历信息又转卖给郑某,违法所得60余万元。
此外,2018年3月至6月,智联招聘上海分公司员工卢某和王某将公司企业客户账号非法出售给郑某,分别涉及个人简历信息12万余条和4万余条。王某还在2018年6月至7月,非法出售个人简历信息给郑某,违法所得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卢某、王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黄某、解某、郑某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五人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
购买个人信息是违法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明明清楚这是隐私信息还去购买的,行为人在购买信息时已经就是在预备犯罪了,虽然没有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在买卖信息的过程中,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行为人只要买到了不管使用不使用,都已经侵害了对方的隐私权。
根据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法人发生法律效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等情形,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行为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的就是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方式对其进行处理,如果所犯情节严重者更是要受到有期徒刑的相应处罚。公民的个人信息是绝对不可被侵犯的,国家一些互联网程序的后台处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确实保护消费者的个人权利不会受到侵犯。因为在没有经过本人允许的情况下盗取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是侵犯了公民个人应有的权益,因此其行为也是属于犯罪范畴。如果是在网上花钱买到别人的隐私信息,其行为会产生民事责任后果,受害人是可以要求泄露信息的行为人和购买信息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对受害人停止侵害并且需要赔礼道歉,消除其不良影响等。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同时,是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经营者在收集并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着合法正当的原则,公开其收集使用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 对于个人信息的诠释为: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用直白的意思来讲,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编号,照片、指纹、人脸识别信息,血型、以及个人生物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以及家庭关系,工作单位、恋爱经历、婚姻关系、生活习惯、购物消费信息等等,不管这些信息是用纸张记载还是用电子设备记载的,都属于个人信息。
现在这个社会由于通讯 的便捷,导致个人信息泄漏,很多时候,这些个人信息是被某些单位的内部人员偷偷卖给不法分子,以从中获利,这些不法分子拿到这些个人信息之后,就会拿去做违法的勾当。
就拿我来说吧,14年的时候我在金科买了一套房子,自从买房之后,不到半个月,全开州区的二手房中介,和做贷款的人,天天给我打电话,先来说这些二手房中介,他们一打电话就是问我房子卖不卖,说他们是某某房屋中介的,了解到我新购买了一套房子,云云,这些人不但知道我的买房全部信息,还知道我的手机号,以及我的户型,具体位置,在那一栋楼,几层,几号,我就纳闷了,他们是从哪里搞到我的购房信息和个人信息的,终于有一天,我又接到了一个二手房屋中介打来的电话,打电话人的人是我一个朋友,他也是做这个的,我问他是从哪里搞到的我购房信息和个人信息,他说是他们老板通过专门渠道买的,至于是何种渠道,他说不清楚。我想,这个信息肯定是金科集团内部的人卖出去的,不然,不会导致全开州二手房中介人手一份,这么详细的资料,就在二手房中介对我进行电话狂轰滥炸之后,接着就是装修公司,一家接一家的打电话来问我,房子装修了没有,这些装修公司的人,知道我的姓名,知道我房子的位置,户号和户型,可谓说是了如指掌。
这些个人信息泄露得之快,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又比如我在腾讯微证券注册了一个账号,就是进去登录了一下,好家伙,就被那些诈骗分子盯上了,连续十年,每过两天就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是什么证券公司的,要给我推荐几支潜力股,能迅速赚钱那种,这种电话一听就知道是诈骗电话,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到我的个人信息的,生活中关于这样的信息泄露,真是数不胜数,国家早就该立法进行严厉打击了,就比如我11年买了个摩托车,立刻就被电信诈骗分子得到了我的个人信息,冒充重庆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要给我办摩托车下乡补贴,其实这之前我已经回镇上办理了摩托车下乡的相关事宜,就等着打钱了,这时候骗子操着一口广东话口音,说自己的是重庆财政局的,让我去银行柜员机插入银行卡,然后按照他的指令操作,这些骗子别的事情我不佩服他们,我就佩服他怎么就能这么快搞到我的个人资料。
就我个人的观点来讲,对这些买卖别人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判死刑都是便宜他们,要是可以判他们个千刀万剐,五马分尸那才解气呢!
个人信息包括
一、个人身份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你的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生物信息,人脸识别信息和指纹信息,身高体重等,一旦被犯罪分子获取,或者用你的这些信息伪造身份证等进行诈骗,或者是冒充你去进行网贷等,或者用你的这些信息去注册公司,进行骗贷或者婚恋交友诈骗等犯罪活动。
二、购物信息
购物信息,包括你在那些网站购买了何种物品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电信诈骗分子,要么对你进行恐吓威胁,说你的包裹里有违禁物品,让你配合调查,然后让你一个去宾馆,不准告诉家人和朋友,按照他们的要求把钱转入骗子说的安全账户,又或者这些骗子冒充客服,说是你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要给你退款,让你加骗子的微信,然后骗你下载诈骗软件,或者是骗你的验证码,把你的钱就骗走了,骗子的花招层出不穷。
三、婚姻家庭信息
婚姻家庭信息,主要包括你的恋爱信息,或者是宾馆开房记录,或者是婚姻中的伴侣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骗子往往会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恐吓威胁等,骗取被害人的财物。
四、享受政府补贴和福利保险信息
关于政府补贴和福利信息泄露,骗子就会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钱财,手段多样,尤其要提高警惕。
五、外出轨迹信息
外出的出差轨迹或者旅游信息一旦泄露,往往骗子就会冒充防疫人员,谎称你是次密接触者等,对你进行恐吓威胁,然后骗取你的财物。
六、银行卡和社交软件等电子账号信息
银行卡和支付软件或者是社交软件账号信息泄露,容易导致被骗子套取财物,或者是冒用,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
六、工作信息
工作信息,就是你在哪里上班,具体工作岗位和一些更机密的信息,一旦泄露,被骗子利用,或者是冒充你的领导,或是是冒充你本人,对你的同事实施诈骗。
七、医疗信息
医疗信息泄露往往就会接到骗子针对你病情的推销电话,其实卖的药都是假的,这些骗子目的就是为了骗钱。
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人脸识别,指纹、生物信息,旅游出差、宾馆住宿,婚姻家庭,交友恋爱,享受政府补贴福利、购房、购车、购物,工作、医疗、银行卡、通讯社交软件账号等信息。
公司买卖个人信息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司买卖个人信息员工没参与会判刑吗、公司买卖个人信息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公司买卖个人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