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煤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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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员定位系统已经成为煤矿企业在线监测的、确保人员安全的重要工具。随着国家对生产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煤矿企业逐渐开始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井下人员监控和管理的整合,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由于我国煤矿所处环境特殊,矿井存在着人员管理困难、安全保障困难、通讯困难等诸多问题,对煤矿生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此,济南福深科技设计开发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用于动态掌握现场人员的位置和作业情况,为日常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
该系统采用射频识别技术,自动识别处于非接触状态的井下人员,获取其位置、位置、名称、工作时间等信息,并将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的计算机,实现人员管理的自动化。
系统组成部分
包括监控计算机、系统软件、人员定位分站、人员识别卡、读卡器、环网交换机、传输接口、电源等。
监控计算机及系统软件负责整个系统人员的采集数据管理、网络通信、数据显示、数据编辑及数据查询等功能。
人员定位分站与读卡器功能类似,连接监控中心和人员识别卡,接收、处理和转发人员识别卡发送的信号。
人员识别卡、记录人员信息、向读卡器和定位分站发送人员信息的无线信号,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呼叫,并与监控中心通信。
环网交换机将采集到的信号发送给计算机,还可以执行计算机发出的远程指令。
福深科技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采用先进的技术研发而成,在人员定位、人事考勤、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方面效果明显,目前,它已经成为应用较为广泛的人员定位系统。
记牢安全职责,岗位权利、义务,面试一般都问这些问题。
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讨论稿)
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工作报告制度。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天如实填写安全监管日志和《驻矿安监员煤矿安全检查表》,并及时将所驻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县局安全监管组,每周一和每月3号前书面报送所监管煤矿的周、月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报告和周、月工作小结。
(二)加强现场监管。加强对所监管煤矿“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0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6次),并对每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三)严格工作纪律。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不得少于5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培训和按要求在外开会时间,节假日加班可调休),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对安全监管指令的执行落实情况等,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并跟踪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落实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作业计划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按有关规定控制入井人数情况;
(三)监督所驻煤矿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四)监督所驻建设煤矿严格按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组织施工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五)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检查发现煤矿存在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突水危险、大面积冒顶和突出矿井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等紧急情况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并向县安全监管局及煤矿包保工作组报告。
(六)所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县安全监管局报告;
(七)严格检查所驻煤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制度的建立执行及矿级领导入井登记情况:检查是否在井下交接班、是否有现场交接记录,检查矿灯、自救器发放及入井检身记录等。
(八)检查所驻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是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责任人、措施、质量、资金、完成时限“五到位”)。
(九)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建设。
(十)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按《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原则,现场验收前探情况,并在煤矿前探钻杆现场清点验收登记册上签署意见,对未实施“前探”的煤矿一律不允许有任何掘进作业。
(十一)对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管理的突出矿井或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必须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装备,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四位一体”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十二)监督所驻煤矿遵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根据本矿实际制定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发现煤矿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传感器失真等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应立即撤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责令煤矿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煤安局。
(十三)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
(十四)及时制止煤矿“三违”现象的发生,监督煤矿对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负责每天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并填写“警示牌”,全面记录各级监督检查人员对煤矿的工作检查,并监督煤矿落实整改指令内容。
加强对煤矿“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及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和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促进煤矿安全、健康发展。
完成县安全监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权利和义务
(一)每天必须参加所驻煤矿的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阅所驻煤矿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有义务向煤矿企业宣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规定;
(四)有义务帮助和引导所驻煤矿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促进煤矿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请销假及其它管理办法
(一)所有请假人员,不论请假时间长短,按请假程序批准同意后,均需本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分片监管组长说明请假情况。
1、请假1天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煤矿监管组负责人签批,并由请假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站长,请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能离矿。假满后及时电话告知局办公室和监管组、乡镇(区)安监站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2天及以上的,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片监管组负责人审查同意,并报煤安局领导审签同意后,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安排代班后,方可离矿,请假人要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
3、请假超期回矿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凡一个季度内查出2次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并在县局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待岗期间仍有不假行为的,予以解聘。一年内出现两次待岗的,予以解聘。
(二)各驻矿安全监管员在矿工作期间或请假离矿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若请假到达手机无信号的地方,要将联系方式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作好记录。凡是手机关机或设置移动“小秘书”呼叫转移,以及其他原因联系不上的,一次扣工资及津贴100元,依次计扣,每月累计3次(含3次以上的,作待岗一个月的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造成后果,依法追究机关责任。
(三)驻矿安全监管员在驻矿工作期间,凡对生产建设活动中的隐患或重大问题制止处置有功的,给予奖励;发现举报一项以前未曾发现的重大隐患,对生产建设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有功者,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在驻矿期间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驻矿安全监管工作,月考核发现存在对所驻矿基本情况不清,不认真履责的,扣发本人工资及津贴200元。考核中发现存在所驻煤矿基本情况不清,不认真履责的,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直至予以解聘,驻矿安全监管员驻矿期间不履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岗驻矿安全监管员汇报工作必须使用矿上座机进行汇报,矿上无座机的,要用矿上法人、矿长或工程师的手机进行汇报(特殊情况除外),凡是违反此规定的,一次扣工资100元,依次计扣,每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作待岗一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经核查不是所驻煤矿座机、老板、矿长或工程师的手机进行汇报的,按办公室记录累计处理。
五、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培训。
(一)岗前培训。新招聘驻矿安全监管员上岗前,必须由县安全监管局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岗位轮训。根据政策、法规的更新,针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定期进行业务能力培训;
(三)培训内容。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区域内煤矿主要灾害特点及防治基本知识等。
驻矿安全监管员在每期的培训学习中,迟到或早退两次作旷工一天处理,一个月旷工达三天的作待岗处理
七、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的,应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一)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告的;
(二)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煤矿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的;
(三)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四)涉嫌犯罪的。
六、工作考核
(一)周考核制度。
1、由县安全监管局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绩效实施周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周考核不合格。
(1)对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力的;
(2)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未及时报告或采取制止措施的;
(3)不履行请假销假报告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的。
(4)不按时上报周工作小结的。
2、在一个季度内,如驻矿安全监管员周考核一次不合格的,给予警告;二次不合格的,给予严重警告;三次不合格的,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二)年度考核制度。县安全监管局根据驻矿安全监管员周考核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由县安监局备案。
1.优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效果明显,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合格: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违法违纪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三)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由县安全监管局提请县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四)在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成绩特别突出或连续二年考核获优秀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经县政府批准,可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县、乡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公开招考国家工作人员时,同等情况下可由县局推荐用人单位优先录用。
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作为专门的预警系统,由煤与瓦斯突出信息管理系统、煤与瓦斯突出指标系统、煤与瓦斯突出预测系统、煤与瓦斯突出预警信号分级输出系统四大部分组成。
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是一种信息系统,从信息系统角度看,其系统功能主要是维护系统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保障信息安全等。基于 GIS 预警系统的开发兼顾了服务器端和客户端两个体系: 服务器端设置了显示、编辑、查询、输出四个主要功能模块; 客户端没有设计编辑功能,主要是为了保护系统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张华兵等,2007) ; 但为了保持数据的实时性,客户端设置了数据更新功能。具体而言,基于 GIS 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如图 8. 3 所示,包含了如下功能:
图 8. 3 基于 GIS 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的功能
1) 图形显示。各类基础图形进行分层、叠加显示,包括图形无极缩放、平滑漫游、定位显示、“鹰眼”显示、自动标注、矿井实际距离自动显示、矿井主题动态闪烁显示。
2) 图形编辑。包括由点、线、面组成的各种图形数据的添加、修改、删除等功能,如巷道的延伸、密闭的砌碹。
3) 空间查询。属性信息查询不但可以关键字查询实现,还可以通过双击地图上的图元实现; 通过属性信息名称的匹配,也可快速在地图上定位图元,使查询结果以高亮、统计、动态等多种方式显示; 此外,系统查寻结果还具有统计、排序、输出等功能。
4) 数据交换。主要是通过系统数据的输入与输出,完成系统与外界数据的交换、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等功能,包括地图及图形信息的筛选项报表输出、打印输出以及专题地图输出等。
以上是基于 GIS 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作为信息系统所具有的一般功能,然而,煤矿生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放炮、掘进地不断进行,井下环境在不断变化,煤与瓦斯突出的各种指标、各种警兆信息也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一般的信息系统功能不足以完成煤与瓦斯突出预警,从预警角度看,所开发的基于 GIS 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系统还须具有如下功能:
1) 预警指标的显示、编辑。实时显示预警指标数值的变化等信息。
2) 预警指标空间测量位置显示。主要指测量某项预警指标传感器的空间位置可定位显示。
3) 警兆指标的显示,包括警兆指标的高亮、动态、定位显示。
4) 预警指标动态更新,主要指随着井下环境的变化,预警指标数值的改变、系统实时更新。
5) 预警模型动态选择,指预警信号输出依据单因素预警模型与综合预警模型所进行的切换。
6) 预警信号的分级输出,指根据时序性预警信号或安全风险预警信号,在预警模型选择的基础上,分级输出预警值。
使用信息系统来进行辅助,有标准、有措施
精诚煤矿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管理系统(非煤矿山)
山东精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系统包含: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和手持终端APP应用。
系统符合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要求;
主要功能: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数据采集平台。实现与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水文地质、矿压监测、应力监测等系统集成。
2.风险标准库。将风险标准库模块化,实现勾选风险标准模块,自动生成符合煤矿实际的风险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风险动态评估。对数采平台推送的异常数据,按照风险评估模型动态评估风险,将管控措施失效的风险推送至隐患闭环管理系统。
4.风险预警。对数采平台推送的异常数据和现场人工检查出的风险管控措施失效风险,按照风险等级所对应的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通过灯光、语音等方式进行提醒、预警。
5.任务反馈。对数采平台推送的异常数据和现场人工检查的风险管控措施失效风险,进行核实、验证并反馈。
6.风险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以简单的形式提供风险管控工具,实现风险的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形成管控清单。
7.辨识管理。支持国家规定的1+4种辨识方式。通过系统可以根据采掘接续计划组织开展补充辨识工作,保证风险管控与实际生产过程不脱节。
8.风险管控。通过系统可以根据采掘接续计划制定本月、本旬的风险管控计划,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生成月度风险管控分析报告。
9.培训教育。系统支持各类培训相关资料的上传,并形成文件资料库,可在系统当中随时调阅查看。
10.统计分析。系统提供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方便按各种维度查看和统计数据。
11.信息上报。针对本区域行管部门,实现系统接口接入,可将风险数据、管控数据进行上报监管单位。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 隐患判定。风险管控措施失效后,根据隐患判定标准库自动生成隐患内容,转入隐患闭环管理流程。
2. 隐患预警。对重大隐患、超期未整改隐患进行声光提醒,按照风险等级所对应的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通过灯光、语音等方式进行提醒、预警。
3. 任务反馈。通过井口任务反馈工作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结果、复查验收结果、销号结果或申请延期。
4. 计划管理。维护企业年度、季度、月度、旬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将落实情况反馈关联至该计划。
5. 隐患管理。系统能够支持导入、录入相关隐患信息,按照PDCA闭环流程进行隐患的录入、下达、整改、复查、销号及隐患延期申请、审批等操作。
6. 隐患分级落实。按照不同的状态查询隐患信息,实现对隐患的跟踪和全过程管控。系统根据管理要求,涵盖隐患闭环治理的所有流程。从发现隐患、录入隐患到隐患的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直观展示隐患排查落实情况,完成隐患治理的所有过程。
7. 隐患台账。根据隐患管理数据,一次录入多处调用,自动生成相关台账、报表数据,并可直接导出。
8. 标准管理。将企业制定的隐患标准录入到系统中,后期作为日常隐患管理的参考。借助智能终端和地点标示卡在井下各地点巡检时能够按照地点弹出不同的检查菜单,实现对标检查、安全点检的目的。
9. 三违管理。系统实现检查出来的不安全行为信息录入功能。
10. 罚款管理。系统针对企业在隐患和三违中进行的罚款进行统计,自动形成罚款统计台账,安监部门在做数据统计分析时各部门之间的罚款数据可直接进行导出使用,进而约束各部门的隐患和三违的发生率,使之能够长期稳定的安全生产。
11. 统计分析。系统支持多维度的统计分析,配以柱状图、饼状图的方式直观显示出来,通过时间、隐患等级、隐患专业等进行分类统计、查询,便于领导随时了解隐患情况,实现对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12. 信息上报。系统支持隐患和三违信息的上报功能,针对企业的已经整改过的隐患和三违信息,企业可进行上报。
煤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煤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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