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居住证信息表,以及居住证表格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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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办理,需要的证件有:
1、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薄;
2、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
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4、能够连续在申请地就读的证明;
5、申请人已经在申请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
办理居住证除可选择到当地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外,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需要租赁合同到街道办去办理,办理完需要10天左右才能拿到居住证原件,你办理完以后可以让工作人员打印一份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给你的
其实去办理居住证就只要员工列表和居住证申请表,个人信息表是不需要的。你在网上输入个人信息保存后,然后点击“居住证办理”(N小时后),在页面的查询控件下选择“初录完成”,之后就会出现需要办理居住证人员的列表,点击每个名字前的方框,之后就选择下面的“申报和打印”,然后按照提示打印就好了。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
为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条规定: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应当对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未申报或者申报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予以采集或者补正。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抽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情况或者采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居住证损坏或者证面记载信息发生变更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可以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住证损毁或者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新证。
2、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数码相片、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计划生育、职业和服务处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社会保险、诚信记录等信息。
3、非深户籍人员可以免费查询本人的居住登记信息或者居住证信息;申报义务人可以免费查询其提供居所内的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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