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学校学转促信息,以及学转促问题分析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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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通过学讲话解决作风问题,就是要通过解决作风问题解决各项工作的落实问题。
2、学得好才能催生内在的动力,有了内在动力,作风才能真“转”。
3、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必须坚持从严从实,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必须坚持全面覆盖。
转入学校网上提出学籍申请,原学校 一般一个月左右能收到信息。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
学生转往另一个学校学习。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1、一个学校的信息化水平受制于学生掌握信息技术的程度。应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并逐步转变观念,树立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观念。使信息技术为学生学习服务,为学生发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① 度重视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确保学生信息技术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在达到规定要求的同时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② 加强信息技术竞赛的辅导工作,不断积累辅导经验,及早发现苗子,争取在近年内能在省级竞赛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③ 开展学生电脑小制作活动,每学年开展班级网页制作比赛、电脑设计比赛,争取在各级比赛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④ 组织成立“电脑爱好者协会”,做到有辅导老师,有活动安排,有协会主页,并以此为辐射点,提高全校学生参与信息技术学习的热情。
2、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的教职工队伍。一支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师资队伍是一个学校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努力建设一支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师资队伍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心。应深入调查与研究,探索更为有效的培训方式,重点应立足“以用促学”的方针,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工作。为此应努力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①以NIT考试为切入点,长期坚持对教职工进行信息技术全员培训。但应逐步改变培训的方式,提高校园网在培训方面的作用,为教师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机会;同时逐步更新培训内容,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面向全体教师开展网络安全和病毒防护、学校管理系统应用的培训。目标:三年内,规定年龄内的教师全部通过NIT考试。
②组织部分基础好的教师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培训与学习。强调以用促学、自主学习,加强过程的监督,加强交流与研讨;除了过程的监督还应重点考核学习的效果,要求参与学习的成员每学年都应开一次有关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讨课,每人每学年应撰写一篇有关的教学设计或论文。
3、加大力度建设学校的资源库及其平台。建设“数字化校园”的基础工程是教育资源的数字化。为此,建设一个资源充足、种类齐全、使用方便的校本资源库是重中之重。经过多年的努力,学校的资源库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资源种类与学校教学实际不相适应,资源内容没有校本化、管理无序,可利用性较小,使用效率较低,不能真正实现资源库本应发挥的效用。为此,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①加强管理,注重调查研究,征求广大一线教师的意见,特别是应着重研究校本资源的目录结构,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资源库系统。目前应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半年内完成原有的资源库的结构调整。
②应逐步开展案例、课例库建设,应着重理清现有的各类文本资源、课件资源、音像资源的管理目录,在此基础上新增案例、课例库。目前,我校的校本视频资源非常缺乏,应着力开展此项工作,为建设“国光网校”做好前期的准备。
③着重资源库与教师的接口、平台建设,以实用、易用为原则,做到每一类资源都有相应的用户界面。着重加强校内资源“点对点传输”研究与建设,争取在两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④应进一步加强资源库使用的培训,做到人人会用资源库,天天使用资源库,真正发挥资源库的效用。
⑤ 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设计,逐步建设学生学习资源库、学生自主学习网上讨论区、学生网上社区。
4、加强学校网络系统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校园网不仅包括硬件设施,还包括所有的用户界面。在加强硬件管理和资源库建设的同时应着力建设用户平台。最终应以学校主页为轴心逐步建成对外宣传界面、校内资源库系统、在线教学系统(网校)、德育系统(包括在线心理咨询)、行政办公系统等子系统群。近期内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硬件层面:应加强管理,及时监控,确保学校网络系统的安全、顺畅运行,为广大师生工作、学习服务。
②软件层面:加强学校主页建设,确保学校主页拥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对外宣传,一是为扩充各个子系统作相应的准备。
③逐步开展各教研组、部门的网页建设;给有兴趣的教师以适当的培训,大力提倡教师建设个人主页。争取在两年内,完成教研组、部门主页建设,两年内有三到五个的教师主页。
5、逐步建设学校行政办公管理系统。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的核心是实现无纸化办公,力争用一到两年的时间使全校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上个新台阶。目前上级文件基本上是通过网络发布的,我校教师也有一大部分人每天收发电子邮件,使用QQ、MSN等网络通讯工具,有了一定的无纸化办公条件。力争在开展适当培训之后,从2004年秋季开始,实现基本的行政办公工作,如通知、工作安排、相关文件、公告等常规性的管理工作实现无纸化。同时,应加大力度进行无纸化办公的研究、试验工作,力争早日实现无纸化办公的最大化。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2012年教育部建立了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我市也已于2013年完成了和教育部学籍信息的对接工作。为切实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我市重新制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并将于2014年2月17日新学期开始实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做好部署,抓好落实,确保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014年2月13日
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建立科学严谨、便捷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在市教委的领导下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学校在所属区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教委负责制订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确定的技术标准建立学生数据库,采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系统实施高中学籍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信息化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区县教育局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高中学籍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入学与建籍
第五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按市教委当年颁布的招生政策规定入学,未参加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
第六条 凡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需延缓入学的,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延缓入学时间为15日以内),并提交相关证明,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若到期后仍不能办理入学手续,或未经批准逾期两个月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第七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在规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由市教委确认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注册高中学籍。市教委对其延用的全国学籍号进行确认并生成本市高中学段的学籍辅号。学籍辅号由市教委统一编制。已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空挂学籍,违反者将被取消学籍。
第八条 高一新生注册入学后,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籍:
(一)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二)已经被其它普通高中学校或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
(三)往年参加升学考试被录取但未报到的;
(四)其他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
第九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为学生组档。学生纸质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市教委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第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管理办法》确定入学和转学资格,纳入本市高中学籍管理。招收外籍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备案;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个工作内日,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语言民族处备案。
第十一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并永久保存学生学籍名册、学生学籍变动登记表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二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转学
第十三条 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高一第一学期、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本区县范围内不办理转学。
第十四条 高中跨省转学(含转出、转入),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跨省转学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二)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向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三)转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学籍系统向市教委提交转入申请,并由市教委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学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证明材料包括: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原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
学转促指的是:“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是贯彻党中央部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实践,是贯彻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平台,是顺应各族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疆各项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疆的内在要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活动的重大意义
,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拓展资料
要下大力气把“学转促”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推动“两学一做”不断深化,确保取得实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认识要高度统一,做到总目标家喻户晓、入心入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
贯彻总目标的机制要真正构建,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落实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真正把总目标装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想干事会干事的局面要切实形成,在活动中提升各级干部的党性修养、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鞠躬尽瘁。
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要明显提升,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斗志,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焕然一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实现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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