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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董监高(期货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发布于:2023-04-14 作者:沫沫 阅读:1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期货公司董监高,以及期货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董监会是个什么机构?董监会主任属于高管吗?

董监会是个什么机构?董监会主任属于高管吗?

1.公司制企业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含公司制银行。

2.所说董监会非规范名称。如系指银监会,则为行政机关,有行政权力〈非权利〉;如指董事会或监事会,则为企业管理机构,有内部管理权力,无面向社会的行政管理权力。

3.公司制银行里,董事、监事均属高管,董事会高于行长班子。

证监会的作用是什么?属于什么机构?

我国证监会简介

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人,副主席级5人;主席助理3人;内设16个职能部门,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稽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请参考图);目前,全系统监管人员共有1812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0.3%。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派卜州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负责有关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尘蔽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弊厅;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阶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阶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资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资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净化委主任机构是个什么机构

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净化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会员单位

董监高持股 规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又买入,有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2.公司董事会不按照上面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董事会不按第一条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村委会是个什么机构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 *** 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证监会主席是个什么官?部级?

没水平

村监会主任是村干部吗?

村里只有村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没有村监会主任;

村主任和书记是村干部。

董监事高管责任保险责任何时开始和中止

高管职业风险存在于企业设立、决策、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贯穿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以及高管的职业生涯于永超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在很多人心目中,企业高管是一群收入高、消费高、生活品质高、令人欣羡的光鲜阶层。其实,在光鲜的背后,他们面临着事业和生活的重负,亚健康、抑郁症、过劳死一度成为这个群体的健康标签。不仅如此,许多人还不知道自己作为高管所面临的职业风险时时如影随形。

随着企业生存环境的日益国际化、多样化与复杂化,企业也面临着包括政治、法律、技术等在内的多重风险,作为决策者和管理者的企业高管因此也负担著企业和自身的双重责任。我国公司法对高管规定了严格的义务和责任,这在赋予高管人员高收益的同时,也给予了他们更高的风险。

高管人员在公司中承担著决策和管理职责。决策者直接掌控著公司的发展与命脉,管理者则直接决定着公司的生存与死亡。高管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由于自身能力、经验等客观原因难免会出现过失行为,这种职业风险一旦发生,除了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外,高管人员可能会承担远远高于其职业收入的赔偿责任。

高管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的责任。公司法明确规定了高管人员应承担的义务及可能面临的民事责任风险。首先,公司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如果高管有背离诚信、有失注意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就在所难免。这种情形下,“认为自己是公司控制人可以阻止公司索赔行为”的认识是错误的。公司怠于索赔时,股东是可以越过公司直接起诉高管人员主张赔偿责任的。如此看来,这里没有侥幸。据此,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要有合规、守法的意识,注意做到诚信、审慎和规范。其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要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为避免这一风险,董事在表决时应当严格稽核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如有异议应当及时表明并记载于会议记录,这样就可以免除责任。此外,法律还规定,如下行为是命令禁止的:(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3)违法提供担保;(4)自我交易;(5)竞业;(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如果高管在执业过程中有上述任一行为发生,公司可以无条件行使归入权,即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并不因其行为对公司不产生实际或明显损失而免责。在这里,尤其要特别强调的是第(8)项,“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是很大的风险空间,未明示者实为风险黑洞,值得高度关注。

相对于民事责任,高管的行政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则要严重得多。高管违法犯罪主要集中于经济类行为中,常见的行为包括商业贿赂、侵占公司财产、违法借贷和挪用、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等,这涉及公司出资、投融资、上市、智慧财产权、税收、劳资、生产流通、诉讼等诸多领域。另外,如果单位构成违法犯罪的,法定代表人、参与决策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在我们处理的一起家族企业纷争案件中,作为总经理的弟弟临时挪用了公司500万用于解决公司危机,作为董事长的哥哥因对危机处理结果不满,就以“侵占公司财产”为由将弟弟送入了“班房”。可见,风险多缘于“行之不慎”,更有“人之不合”。因此,高管执业要对自己的行为时时检点和自查。

高管职业风险存在于企业设立、决策、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并伴随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以及高管的职业生涯。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说高管更是一个高危职业。

由于企业对法律风险控制不够重视,法律制度构建不完善,绝大多数的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法律执行机制漏洞。不仅如此,为节约运营成本、提高利润,企业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打起了“擦边球”,这无疑对企业和高管人员都埋下了巨大隐患。因此,为避免因企业或高管自身违法行为导致的不利后果,高管人员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防范职业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司是自治性质的机构,公司章程如无违法违规之情形,则其具有“公司宪法”之属性和地位。因此,高管人员掌握公司章程的规定很有必要,这不仅可以避免因违反公司章程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更可以利用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利。

综上所述,高管人员面对专业法律问题、面临重大决策、甚至违法行为已经发生时,当务必审慎从事前防范与事后补救两个方面着手,将风险及危害降低到最小。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热潮,企业海外诉讼的风险也在加大。自2001年以来,中华中国、中国易、中国人寿、UT斯达康、中航油、新浪、前程无忧等多家中国公司先后在美国遭遇了集体诉讼,所涉及的诉讼费用及赔偿金额巨大,无论对企业或高管来讲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为此,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将目光聚焦于在发达保险市场上非常畅销的“高管责任险”。高管责任险,即“董监事及高阶管理人员责任保险(Directors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属于职业责任保险中“过失与疏忽保险(Errors andOmissionsInsurance)”的一种,是指公司董监事及高管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中,因其疏忽、过失、误导性陈述或违反职责等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第三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的保险。通常由公司出资,为高管人员投保。通过投保高管责任险的方式较为有效地转移高管的职业风险,是目前发达国家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做法,投保的比例也较高。有资料表明,世界各国高管责任险的保费收入估值为每年92.5亿美元左右,95%以上的美国上市公司购买了高管责任险,某些行业的投保率甚至达到100%,加拿大公司的购买比例为86%,在我国香港购买比例也超过了70%。然而这一险种在我国内地市场的投保比例则不超过2%,大多数公司目前仍持一种积极关注、谨慎购买的态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国内市场,该险种的保费厘定、责任界定仍存在一定的困难。有专家分析指出,这一险种将会成为一种能持续增长和具利润潜力的保险产品,市场潜力巨大。相信随着我国法律体系及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在不久的将来,高管责任险在我国内地市场对高管职业风险的规避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华商协会是个什么机构?

华商协会致力于为全球华商精英构建交流合作的“绿色通道”,为会员提供“一站式终身服务”。华商协会服务范围涉及投融资、咨询、策划、包装推广、高层公关、国际合作、培训、传媒、出版等各个领域。好吧,看完这段我都晕了。不过好像就是大家在一起商议商议怎么做事情的地方。有好多政商名人都在里面。

中国医促会是个什么机构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中老年保健专业委员会,是国家卫生部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

公司上市董监高考试及格分

60分

北京冬奥冬残奥总结表彰大会金句上海新增本土确诊1015例无症状22609例胃不舒服千万不要忍忍就过去了这24名冬奥冬残奥运动员有突出贡献广州 疫情无锡106江苏宿迁一学校123名师生感染新冠北京三甲医院收天价殡葬费上海蔬菜礼包如有遗漏将及时补上黄渤梅婷小区拍戏遭业主驱赶华晨宇给贾玲拎包妻子被调戏丈夫反击致1死3伤无罪在我手机上就是我女儿拜登签署法案终止与俄罗斯正常贸易关系张若昀演的张不可说女朋友没了是好事距2022年高考还有不到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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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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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监高要经历哪些培训?

深圳他山咨询

2021-01-20 22:50

关注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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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培训指引】

有关董监高培训要求,不得不提证监会2005年发布的 《上洞简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如睁实施细则》(统称“董监高培训指引”),可以说,我们目前使用的有关董监高培训方面的很多规则也是由它们衍生出来的。

需要注意的是,证监会2020年10月30日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 董监高培训指引自此废止。

作为延续多年的培训方面的监管制度,在现行有效的其他规则中,我们其实也还能看到董监高培训指引的影子(后面也会提到),因此小编带大家了解下董监高培训指引设置的那些要求。

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培训工作,按照组织方划分可以分为两方面,一纳橡裤是证监会(含其派出机构)、深交所等组织实施的外部培训,二是上市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的内部培训。

董监高培训指引涉及的培训均属于外部培训。根据其要求,上市公司 董事长、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组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中国证监会组织”指的是培训工作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统一进行指导、协调,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分工合作,分层次组织实施。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立案调查,大股东能不能减持

未满6个月的不得进行减持。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不得进行减持。

法律分析

股东减持是指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包括大股东中股票的大股东。降低持股比例称为减持,对股价的影响远大于中小散户。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特种股票减持比例中的股票总数按国内外发行股票的总股本计算。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按大宗交易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减持后应遵守的要求。对于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科创板改革有序开展,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有利于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惩处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和金融市场稳定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惩处力度。统一法律适用磨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启游轿需要,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悄肆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期货公司董监高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期货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监高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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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期货公司董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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