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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租房查询信息应可以在市发改部门进行查询。
《咸阳市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市发改部门在项目审批或备案时,应审核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是否按要求足额、合理配建。
将相关核定内容列入项目批文。根据中、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性质及时办理项目审批。
所以,根据规定内容,咸阳市公租房查询信息应可以在市发改部门进行查询。
扩展资料:
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须按以下比例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1、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不低于项目中商业和住宅建筑面积的20%。
2、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不低于项目中商业和住宅建筑面积的10%。
3、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条件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原则不低于5%。
4、建设坚持经济适用原则,设计应在面积控制标准范围内,合理布局,功能齐全,满足住户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外立面与室外配套应与同一开发项目商品房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咸阳市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您好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李先生有权依法向赵先生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承租房屋在租赁期内被房主卖掉,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作为承租方其实也不必惊慌,法律上除了规定房屋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外,《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便是“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承租方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可以依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承租房。
棚改房是指在棚户区内被改造后的一种住房。一般来说,是对一些危房旧房进行改造,从而提高住户的居住条件。 廉租房是不能外租的。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大同市棚户区出租房,应该是不贵的,满月也就是大约是3到500左右,那么你要400以下的,估计能租一个五六十平米的房子
城中村的住房租赁以信息登记为主。城中村的房子是可以出租的,城中村的房屋是指城市发展过程中,繁华城市的中心还有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的房屋。该地区的房屋如果是合法建筑、符合相关规定的建筑就是可以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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