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营市人事信息考试,以及东营区人力资源考试信息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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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下面是08年的,你可以参考一下,每年都有点变化,你可以经常关注一下东营人事部门的网站。2008年东营市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另外。河口区是11月份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6日—9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广饶是7月份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我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要求的见附表)以下。
3、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或东营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部分岗位不限户口和生源地,见附表)。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公开招聘的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9月8日—9月11日
查询、缴费时间:2008年9月9日—9月12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08年9月16日—9月19日
报名网站: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容量不大于1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工作在最后一次填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进行。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由市人事局组织各主管部门集中进行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缴费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下载打印《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9月9日—9月12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08年9月16日—9月19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应聘人数参加笔试。
需现场确认的情况: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和参加“三支一服”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于2008年9月11日-12日到山东省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大厅(东城黄河路153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进行网上缴费,9月12日前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进行现场确认时需出具的资料:
(1)《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
(2)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定向、委培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方面的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
2008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30-5:00 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内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专业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的增加说课内容,按笔试、面试各占30%,说课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考核体检,如两人都是未就业毕业生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
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0546--838142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46--8326611、0546--8334404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 事 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为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东营生源及原东营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户籍不限,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向招聘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招聘部门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应聘介绍信﹢姓名﹢岗位序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向招聘部门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6月9日为截止日期。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限上传一张,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报名时不通过网络采集个人电话等信息。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各招聘单位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4: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政府大楼121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或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其他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其他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及其他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卫生类及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及其他类招聘岗位专业笔试内容详见附件。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30—16:30 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除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试总成绩外,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进入拟聘用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46—838756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546—8381630(市委组织部)
招聘部门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岗位计划一览表》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6—8326611(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46—8385501(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 外);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 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
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且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 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 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 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 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01考试时间
2022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笔试时间是2022年6月25日9:00—11:30,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报考人员须在完成准考证打印工作,因为受到疫情等原因的影响,考试时间可能会进行调整,报考人员需要及时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了解官方通知的笔试时间相关的通知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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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考试内容
东营市东营区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的是一个科目,考试内容涉及2个部分,第一部分涉及山东省省情、时政、法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管理等基础性知识部分,第二个部分是综合写作部分。
面试部分,大部分岗位考的是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但有些招聘单位和岗位的需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评、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面试方式,面试的总分是100分,最低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这个分数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2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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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营市人事信息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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