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联络员信息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联络员信息表该填谁的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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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络员的需要到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窗口进行重新备案。备案信息交换至外网公示系统,原联络员信息自动被更换,企业使用备案后的联络员信息进行信息申报和公示。企业新设立时直接备案联络员。
联络员备案提交的材料:
1)××登记(备案)申请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设立的除外);
3)联络员信息表;
4)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登记(备案)申请表和联络员信息表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
联络员备案的主要内容:联络员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扩展资料:
企业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当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联络员负责企业年报和其它即时信息的申报和公示工作,信息公示关系到企业的信用度,企业应将企业高管定为联络人,避免因人员变动频繁备案。
1、已在工商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注册过企业联络员的,可以继续使用原账户进行信息公示。
2、工商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只能注册联络员,不能变更。变更联络员的需要到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窗口进行重新备案。备案信息交换至外网公示系统,原联络员信息自动被更换,企业使用备案后的联络员信息进行信息申报和公示。企业新设立时直接备案联络员。
3、其他有关事项:原“工商联络员确认申请表”和“工商联络员重新确认申请表”同时废止。
公司登记(备案)登记申请书-----太原市工商局
1、办理三证合一不需要到地税办理。
2、办理三证合应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在办理申请换照时,工商部门将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在营业执照统一码中沿用。
3、“三证合一”换证所需材料清单
(1)持有的老版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持有的老版本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持有的老版本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持有的老版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5)持有的换发证照申请书;(到工商局领取)
(6)持有的老版本联络员信息表
一、在长春市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外资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基本信息、变更项目,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填写附表1,并由新负责人签署 。)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
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公司公章,港澳居民可提供当地身份证或通行证的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通行证的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6.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基本信息及变更项目,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
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企业印章,且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外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0.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可参考2017年5月前置审批目录及2016年10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1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联络员备案登记(已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基本信息及备案项目,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1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联络员备案登记(已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1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联络员备案登记(已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无。)
1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联络员备案登记(已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联络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1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联络员备案登记(已缩减为1个工作日办结)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可参考2017年5月前置审批目录及2016年10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16.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基本信息及变更项目,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1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1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需提供: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
1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需提供:外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0.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可参考2017年5月前置审批目录及2016年10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2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需提供: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
2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类型变更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基本信息及变更项目,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2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类型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2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类型变更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 2、根据备案情况选择性提交,增设分支机构备案时提交此项并加盖公章。)
2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类型变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公司公章。)
26.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类型变更需提供: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企业的企业类型变更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类型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可参考2017年5月前置审批目录及2016年10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2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住所)变更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2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住所)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30.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住所)变更需提供:安全局选址批复(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住所)变更需提供:变更后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地址)合法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真实、有效。
住所使用证明:
◆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可参考范本的文字说明。)
3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住所)变更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住所)变更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3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住所)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可参考2017年5月前置审批目录及2016年10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3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基本信息及变更项目,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36.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为公司;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本人。)
3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3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3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前置审批目录内内容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可参考2017年5月前置审批目录及2016年10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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