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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民信息系统库(国家公民信息系统)

发布于:2022-12-29 作者:沫沫 阅读:16

今天给各位分享全国公民信息系统库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家公民信息系统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库查询同名同姓,同名库查询系统

很多家长在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会有兴趣知道在全国范围内有多少人名字相同,希望新生儿的名字不会跟太多人重复。或者有的人纯粹好奇全国范围内同自己重名的人数有多少,那究竟如何进行重名查询呢?

公安机关官方提供了中国姓名重名、姓名相同人数在线查询系统( 查询网址见文章末尾处 )。

查询步骤:

进入公安机关中国重名查询系统指引页面,点“查询同名人数”。

在弹窗中,选择“全国”,点击“确认”。

此刻会提示用户登录,需要登录后才能够查询。如果你以前已经注册了,则录入手机号码或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就能登录。假设之前未有注册,那点“用户注册”。

在按“用户注册”后,出现“个人注册”界面,按提示填进相关资料,例如用户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等(*是必须填写的项目)。

填完之后,按“注册”。

接着,还需要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了才注册成功。

完成注册了,使用方才注册的账号登录。在登录状态下点击文章开头提到的“查询重名人数”,便能够进入中国同名同姓查询系统。

填写想要查的姓名,勾选性别,填进验证码,点按确定,就能查出结果。

下面是我随机查询一个名字得到的全国重名人数。

国内人口数量多,然而经常使用的汉字不是无穷无尽的,名字相同无法避免。姓名只是让人称呼的一个代号,要是为了不重名,故意选取一些几乎不怎么用字,反而是捡芝麻丢西瓜,甚至带来苦恼。试着想想别人想叫你名称不晓得怎么叫,想写你名字不懂怎样写的窘态。因此,取姓名之时不必追求绝对的姓名不同,只要相对不同名就没问题,比方说不那么容易见到,在熟人里没有重复,就足够了。

国内重名查询系统入口 : (请把链接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直接点击可能没法进入)

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库?

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库,只有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法院可以登录查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询!

同名同姓基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库,怎么样查重名

大部分宝爸宝妈在为新生儿起名字之时,会好奇在全国范围内有几人同名同姓,希望宝宝的姓名不会跟太多人一样。或者有的小伙伴只是想知道全国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多不多,那到底怎样查询重名呢?

公安局官方提供了中国名字重名、姓名相同人数在线查询系统( 查询入口见文章末尾 )。

查询步骤:

访问公安机关全国相同姓名查询系统引导页面,点“查询同名人数”。

在弹窗中,选“全国”,点击“确认”。

紧接着会提示用户登录,只有登录了才能查到结果。假定你之前已经注册了,那录入手机号码或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便可登录。假如之前没注册,那么点“用户注册”按钮。

在按“用户注册”后,出现“个人注册”界面,按提示输入相关资料,如用户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等(*为必填项)。

如果填写完了,点击“注册”。

点击注册后,还有一个实名认证的步骤,通过实名认证了才注册成功。

完成注册了,用刚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在登录状态下点击文章开篇讲的“查询重名人数”,就能进入全国同名同姓查询系统。

填写想查的姓名,勾性别,填进验证码,点确定,就可以得到结果。

下方是我随便查询一个名字得到的全国重名人数。

中国人口众多,但经常使用的汉字是有限的,同名同姓是必然的。姓名仅仅是一个称谓,倘若为了不同名,刻意选取一些不常用的字,反而得不偿失,甚至带来苦恼。试着想想别人想喊你姓名不明白怎么样叫,想写你名字不晓得怎么样写的窘况。因此,取名之时不需要要求绝对的不重名,只要相对名字不同就行,譬如没那么经常碰到,在自己认识的人里没有相同,就得了。

中国同名查询系统入口 : (请把链接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直接点击有概率无法进入)

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库?

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是由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营的,用于处理中国(未含港澳台)近十三亿人口身份数据,保护隐私为前提的人机一体化系统,是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服务。

建立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目的:

该系统建成后,在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以权威、齐备的身份信息数据为基础,可为社会各界提供多种身份信息服务,有效防范各种利用假身份证进行的欺诈和犯罪活动,为维护网络信息的安全,堵截不良信息源头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也为中国探索建设未来个人信用体系展现了广阔的前景。

全国公民信息系统库

没有这个网址,公安系统有全国公民的户籍信息库,但不是公开的,如果有什么坏心思,则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已经被取消,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犯罪主体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

A.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授权的企事业组织;

B.金融单位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金融部门(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财物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金融机构);

C.电信单位是指电信部门及其营业机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卫通及其营业机构);

D.交通单位是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的部门和单位(各级铁路局、站、公司,公路运输公司,水上运输公司,海上运输公司,航空运输公司及其各级营业机构);

E.教育单位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民办和公办的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阅览室、图书馆等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机构);

F.医疗单位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犯罪客观方面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1)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

A.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B.违反信息控制人单方承诺或者特定行业规范承诺对个人信息加以自律性保护的,不构成本罪。

(2)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的行为:

A.出售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一定价格卖与他人,自己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

B.非法提供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守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不包括自己使用的行为)。

(3)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的数量、次数较多,获利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给公民个人生活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所出售、非法提供信息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犯罪对象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定义类型: A.个人信息型或关联型定义:个人信息包括人之内心、身体、地位及其他有关于个人一切事实、判断、评价等所有信息在内; B.隐私权型定义:个人信息系指社会中多数所不愿向外透露者,或是个人极敏感而不愿他人知道者; C.识别型定义【主流学说】:个人信息是指那些据此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而又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私有信息。

(2)个人信息特征: A.个人信息主体是自然人:个人信息主体不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的组织; B.个人信息具有可识别性:个人信息是一切可以直接识别(直接信息)和间接识别(间接信息)的有关本人信息的总和; C.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个人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限于少数人知道。

(3)个人信息权利属性: A.隐私权说; B.所有权说; C.【新型具体】人格权说。

认定要件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

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方面的高超才能,有的是想泄愤报复,有的是想窃取秘密,有的是想谋取利益,等等。但不管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包括下列3种情况: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关于全国公民信息系统库和国家公民信息系统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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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国公民信息系统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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